昨日,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文强弟媳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件,作为重庆唯一一名涉黑女老大,谢才萍被指控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开设赌场罪、非法拘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、行贿罪5项罪名。对于这些指控,谢才萍拒不承认。此前坊间传闻的谢才萍的“男宠”罗璇一同受审。
该案今日将在市五中院继续审理。
指控1
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
谢才萍:我们不符合黑社会组织的四点特征
9时30分,法庭开庭。起诉书内容长达35页,光是宣读就花了70分钟。
对于起诉书中指控的“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”,谢才萍当庭表示异议。
“我没有组织、领导黑社会。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要具有四点特征,我们不符合这些特征。”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,谢才萍拿出一张纸在法庭上读了起来:“尊敬的审判长……”但随即被审判长制止,要求其直接说明对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,有何异议。
谢才萍称自己并非开设赌场的发起人,也没有指使其他人非法拘禁警察和欠债者:“我不是黑社会老大,也没有小弟。”
虽然谢才萍对“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”一口否认,但她同时承认,在本案的被告人中,陈晓容、黄冬梅负责管理赌场,罗璇负责开车接送她,邓毅等人负责放哨等。
指控2
开设赌场罪
谢才萍:不是发起人,赌场总收益200多万元
对于开设赌场一事,谢才萍在庭上并未否认,但她自己只是喜欢打牌,起初并不想开设赌场,是在陈晓容、黄冬梅的数次电话邀请中才同意。说她跟公安关系好,让她跟他们一起开赌场。“最初商量成立赌场是在一个小茶馆,当时定的规矩是股东轮流坐庄,输赢两万才能下庄。”赌博方式为用扑克牌打“三公”,押赌注,赌注一般分200至500元、300至1000元和500至2000元3个等级。对于赌客的身份,谢才萍称并未限制,只要是爱赌就行。
据谢才萍介绍,每场赌博结束,股东们现场分钱。当公诉机关检察官在法庭上询问谢才萍开设赌场的总收益时,谢回答“可能200多万,因为没记账,所以记不清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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